广西柳州市推行“非接触性”执法成效初显

2018-07-23 10:14:11      点击:

   记者近日获悉,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模式创新,以常态化执法和“零口供”执法为构成要素,推行“非接触性”执法。据不完全统计,柳州城管执法部门实行“非接触性”执法以来,共立案29201起,结案27422起,结案率93.4%,与经营者发生矛盾冲突0起。与去年同比,今年店外经营类案件月均下降约45%,案件减少1000多起。

   所谓“非接触性执法”是指在实际执法中,城管部门接受到举报人投诉视频证据材料并审核,判断违法事实,然后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接,获取违法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并通过短信通知违法当事人,同时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地邮寄调查通知书。最后再与违法当事人共同确认违法事实,做出相应处罚。

   2016年,柳州在查处车窗抛物案件中开始尝试“非接触性”执法,探索将数字城管采集的图片、视频资料等直接转化为行政执法证据,对能认定违法事实存在、违法当事人确定、违法当事人与违法事实之间法律因果关系的,直接进入案件处罚环节。

截至目前,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共办理车窗抛物案件16163起,罚款323万元,邮寄调查通知书29557份,报纸曝光违法车辆219辆,公告告知书26次、公告决定书10次,发短信110468条、电话通知46127个。

   为保障“非接触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柳州在全区率先实现城管执法队员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同时整合“天网”视频监控、城管监控等资源,共享“天网”工程13017个监控探头,实时进行视频监控、抓拍立案,加强整治案件高发路段的监管,实现监控区域灵活机动。

同时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结,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应用,破解行政执法部门实际存在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此外,柳州还在市区范围内全部应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并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开发建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平台,实现运输车辆、运输线路、运输人员管理和处置过程的智能化监控,对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实施“非接触性”执法。

   2017年7月柳州市城管还成立无人机大队,通过高空全方位拍摄,破除在河道监控、市容脏乱点巡查、户外广告牌设置、店铺超出门窗经营、渣土工地管理、查处城市违法乱建等城管执法领域取证难、执法难的困扰。

   同时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进“律师驻队”工作,聘用专职律师常驻一线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教育,随队为一线执法提供法律协助。采用驻队律师协助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后,案件结案率达到80%。据统计,柳州市利用无人机开展辅助执法,发现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共905起,现场转各单位处理案件250起。

   为进一步厘清城管执法局与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柳州建立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同时由行政执法局行使纳入执法范围内事项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相关监督检查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业监管和审批等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违法线索移送等职责,确保部门间监管的无缝衔接。三是进一步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有修改)

摘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柳州城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