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境)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自由退会。

 

六、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会员资格即终止:

 

(一)会员自愿退会,并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三)企业会员或团体会员单位解散或依法注销,并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本会章程或不履行义务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本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九、理事及以上级别会员必须是协会会员单位且入会时间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