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境)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自由退会。
六、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会员资格即终止:
(一)会员自愿退会,并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三)企业会员或团体会员单位解散或依法注销,并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本会章程或不履行义务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本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九、理事及以上级别会员必须是协会会员单位且入会时间在一年以上。